混凝土是一种固体、液体、气体三相构成的一种非均质人造石材,常用的商品混凝土主要由粗细骨料、胶凝材料(包括水泥及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水组成。在工地现场实际施工过程中擅自向混凝土加水是一种普遍的现象,无论是省内还是在工程质量监管比较严格的上海也存在。擅自加水不仅容易造成混凝土离析,导致堵管现象发生,造成构件骨料下沉,浆体上升引起垂直构件塑性开裂,板面表面收缩开裂而且改变水胶比W/B大大降低混凝土强度,使混凝土质量处于不可控状态。虽然大多数混凝土公司在供料单上注明“施工现场禁止加水”,但是仍然无法做到禁止。
现场加水主要原因主要有两点:(1)混凝土坍落度不能满足泵送及施工要求;(2)现场施工人员习惯性加水易于施工,降低工人劳动强度。
混凝土坍落度不能满足泵送及施工要求可以从混凝土材料的组成成分粗细骨料、胶凝材料(包括水泥及矿物掺合料)、外加剂及配合比等方面进行分析。
(1)粗细骨料
由于砂石资源日益紧张天然砂资源日益枯竭,采石场关停材料供应日益紧张,采购供应渠道多样化,这就对原材料采购质量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石子
优先选用反击破方式破碎的石子,此法生产的石子针片状含量较低,粒径规整,石粉含量较少,对混凝土的流动性有利。通过调整不同规格的石子级配,使其达到满足连续粒级的要求。特别是要避免采购风化岩石破碎的、含泥量及泥块含量超标的石子,风化岩石抗压强度较差直接影响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及耐久性;含泥量超标的石子除影响强度外,还对混凝土流动性有较大影响对外加剂有吸附作用,降低外加剂作用,同等条件下需增加外加剂、胶凝材料用量,单方费用增大不利于混凝土成本控制。
砂
优先选用中砂后泥量及泥块含量应符合规范要求。含泥量过大不仅混凝土拌合用水量增大,且对外加剂吸附较多,降低混凝土流动度同时对混凝土质量也有较大影响。优先选用河砂,采用淡化海砂相关指标应符合相关标准赴绝出现“深圳海砂”。
(2)胶凝材料
水泥
水泥生产厂家供应应保持稳定,避免频繁更换。对于水泥入库温度及细度进行控制,防止水泥温度过高,水泥过细水化热释放过快,造成混凝土拌合用水及外加剂用量较大的情况下混凝土流动性仍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水泥过细,前期强度增长较快但后期增长缓慢。
矿物掺合料
目前常用的掺和料有粉煤灰、矿粉两种,在选用生产厂家时应选用一级粉煤灰、S95级矿粉,其细度及烧失量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特别是要控制烧失量,当烧失量过大时,在混凝土拌合用水量不增加的情况下会降低混凝土的流动度。
(3)外加剂
目前商品混凝土公司普遍采用萘系、脂肪族、聚羧酸系等外加剂主要做减水、缓凝、泵送作用。根据各个公司不同情况选用不同品种外加剂掺量各不相同每吨成本大致在在2000~3000左右。以C30为例每立方混凝土用量大致在5~7kg。如果每方增加用量1kg直接成本则增加2~3元。在现在混凝土行业竞争十分激烈的情况下,谁的价格低,谁就具有更大的市场竞争力。在这种情况下,存在着部分企业不根据现场原材实际情况,在坍落度不符合要求时,不增加外加剂用量,而加大拌合用水的方式增大坍落度,降低混凝土质量保证率。
由于不同水泥生产厂家的水泥矿物成分不尽相同,当更换水泥厂家时水泥中的矿物成分与外加剂中的成分可能会产生不相容,即水泥与外加剂适应性较差,就要及时通知外加剂厂家进行调整,甚至更换外加剂品种(因为水泥生产厂家不可能针水泥成分对某一混凝土公司就此进行调整),避免造成外加剂用量加大,且混凝土坍落度仍然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4)配合比
充分利用矿物掺合料三大效应中的形态效应,通过合理科学的配合比设计,尽可能增加矿物掺合料用量。通过试配及试生产确定优砂率;合理确定大小石子比例;浆骨比;根据浇筑部位、运输距离、天气情况及泵送设备、泵送距离长短的不同进行配合比的调整达到并满足施工需要的坍落度。科学合理的配合比既能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混凝土的流动性汉可以降低混凝土成本使混凝土适用性、经济性很大化。
目前施工现场普遍存在着,混凝土到达后,无论坍落度大小,现场工人直接进行加水处理,而且现在有着越来越严重的趋势。混凝土加水以后,混凝土流动性增大,有利于施工人员操作;在钢筋较为密集部位,如梁柱节点、剪力墙、地下室外墙等,易于混凝土灌注,同时降低施工人员的劳动强度。
针对此现象混凝土公司应加强与施工主体各方的联系,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1)加强与施工主体各方的联系
建设、施工、监理是施工现场的主要监控主体,混凝土公司应及时与他们进行交流沟通。在合同签订后,及时向施工方送达混凝土使用说明;在浇筑前,可以通过书面交底的形式说明混凝土加水的危害性;在浇筑中,要及时劝告施工人员禁止加水;在浇筑完成后在一定龄期时,对浇筑部位进行回弹,确定实体强度撇好质量数据统计工作。
(2)加强本公司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
要提高驾驶员、泵工的质量意识,不应为加快卸料、泵送速度而置混凝土质量与不顾,擅自加水。大多数混凝土公司驾驶员、泵工是按趟次、方量计取报酬的,往往现场存在着他们进行加水的现象,这种现象要加以禁止,必要时处以一定的经济处罚。对于施工方现场加水,混凝土公司现场员工应予以劝告并制止,报告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质量管理部门要及时与现场施工方进行沟通,避免类似现象的发生。
(3)做好现场的加水取证工作
对于现场施工人员不听劝告执意加水,应及时与建设、施工、监理联系,对现场进行拍照,做好影像资料记录,以便于出现质量纠纷时,自我保护的依据。
现场加水现在成了混凝土施工中的一个顽疾,施工单位作为建筑工程的建设者应承担主要责任。同时现场存在着部分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业主代表认识不足从为出了质量问题都是混凝土公司的责任,一切后果混凝土公司承担。混凝土公司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承揽业务也只有默认这种现象发生。这也反映出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盲区。因此解决混凝土加水问题需要相关各方的齐心协力、共同配合真正做到“百年大计,质量第1”。